一花知晓

山水有情缘之四(烟雨飒飒)

林飒这辈子最在乎的东西有两个,一个是她那杆赤铁红缨枪,还有一个是她的里飞沙朱玉。


十二岁生辰那天,师父林威将尚且是马驹的朱玉作为礼物赠给了林飒,林飒欢喜得不行,日日都和朱玉腻在一起,林威当她是小孩儿得了新宠一时爱不释手,谁知林飒这一腻就是八年,二十岁了还是天天和马打交道,好好一个大姑娘愣是跟天策府养马的汉子们称兄道弟,看得他这个师父心情颇为复杂。于是第二年狼牙军进犯中原时,林威硬是狠下心,把这唯一的女徒弟送去了太原,希望这丫头可以乱世遇真情,不再沉溺马驹难以自拔。


可快十年的爱好哪能说改就改,爱马如林飒纵然离了天策府,心里却还是惦记的。而惦记的结果,就是每日清晨都会牵着朱玉去汾河沿岸遛弯儿,以期遇到其他门派的侠士……的马。


然而结果令她异常失望,因为大清早去汾河边遛马的,除了她的战友,就只剩下一个丐帮。


丐帮的马并不是好马,只是一匹垂垂老矣的桃李,每天早晨在丐帮带领下晃悠悠来到河边,嘬几口水,然后卧到一旁慢吞吞的嚼马草。


几次一见,那丐帮也眼熟林飒,竟主动跑过来搭话了。


“军娘,你这马可真漂亮,是里飞沙?”


林飒拍拍朱玉脑袋,很自豪的说:“对,是里飞沙。”


“叫什么名字?”


“朱玉。”


“珠玉?”那丐帮一下笑了,“真巧,我这只叫铜板。”


林飒看了看眯眼慢吞吞嚼马草的铜板,嘴角抽了抽,没说话。


“兵荒马乱,讨饭都讨不来几粒米,有时候真羡慕铜板,顿顿都吃得饱饱的。”丐帮四仰八叉的躺倒在草丛里,有气无力道:“要是在灭掉狼牙军之前先饿死,那可就贻笑大方了,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出师未捷……什么来着?”


“出师未捷身先死。”林飒低头给朱玉刷腿,漫不经心道:“后面还有一句,叫长使英雄泪满襟。”


“这样啊。”丐帮嬉皮笑脸,“军娘你懂的真多。”


“出师表,天策府没人不会。”林飒终于看向丐帮,淡淡的说:“江湖儿女本是恣意逍遥之人,你何苦跑到这兵荒马乱的地方来。”


“若是现在不来,今后这大唐朝,怕是就没有不兵荒马乱的地方了。”丐帮闭目养神,嘴里叼着根狗尾草,翘起的二郎腿有一搭没一搭的晃着,仿佛他与林飒正在讨论的只不过是一桩鸡毛蒜皮的小事。


林飒忽然就对这个衣衫褴褛、食不果腹的男人生出丝羡慕来。


“我叫林飒,是赤羽营的。”林飒翻身上马,取下挂在马鞍旁的一袋干粮扔进那丐帮怀里,淡淡道:“吃饱了才能上阵杀敌,不管怎么说,你总比铜板有用一些。”


丐帮看着怀里那袋干粮,好半天才回过神来,张嘴想要道谢,却发现林飒已经骑马走出很远。


这天林飒没有吃饭,毕竟兵荒马乱的时候,军队并没有多出来的闲粮,前阵子一队军饷在半路遭劫,原本就不充裕的粮食变得更加紧张,林飒今早扔给丐帮的,正是自己一天的口粮。


师弟秦佩耳朵特尖,晚上跟林飒一同巡逻时听了几次肚子响,忍不住问:“师姐,你是不是饿了?”


林飒瞟他一眼,没吭声,用肚子回答了他。


“饿了你就说啊。”秦佩挑眉,“我带你去打猎。”


“打什么猎,现在是巡逻。”林飒拿马鞭在秦佩脑袋上敲了敲,有些好笑的说:“明天的干粮发下来我就得救了,哪里需要大半夜去打猎。”


秦佩躲开她的鞭子,瘪嘴道:“那你就饿着吧,好心当成驴肝肺。”


“我的确不想去打猎,不过……”林飒突然凑到秦佩脑袋旁边,小声说:“你可以告诉我猎场在哪里。”


第二日清晨,林飒一如既往去汾河河畔溜马,还没走多远,就听见有人唤自己,抬头四望,只见那丐帮正坐在一棵高高的松树上向自己招手,手里是一小坛还未开封的酒。


“飒姑娘,要喝酒吗?”


林飒仰头有些好笑的看着他,摇头道:“不喝,哪有人一大清早就喝酒的。”


“说的也是。”那丐帮也笑,纵身一跃落在林飒面前,伸手捋了捋朱玉光滑的鬃毛,淡淡道:“昨天晚上,铜板走了。”


林飒双眼睁大一瞬,胸腔似乎被硬生生梗住,好半天才艰难开口:“节哀。”


“倒也不觉得哀,年纪那么大,多活一天都是惊喜,离开也不觉得奇怪。”丐帮席地而坐,看着晨雾渺渺的汾河,感叹道:“若是用人们的说法,它这算喜丧。”


林飒见他并无悲伤之情,便也收了自己那点儿忧郁,下马在他身边坐下,笑问:“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,你一直都不自报家门。”


“我叫尹欢,昨天本想告诉你,你却骑着朱玉走得飞快。”尹欢扭头看向身边的林飒,一身火红军装衬得她肤色更加白皙,高挺鼻梁搭配着长睫毛透出难掩的英气,犀利的凤眼眼角有一颗小小泪痣,竟带着股难以言说的风情。


美人当前,尹欢难免有些心猿意马。


“尹欢?倒是个跟你相衬的名字。”林飒微微挑眉,嘴角笑意更盛,“哪像我这个飒字,听着都凄凉。”


“我倒觉得林飒这名字格外好听。”尹欢迎上林飒微讶的目光,认真道:“翠竹绿林风飒飒,不觉得这场景各外美好么?”


林飒愣愣看着一脸诚挚的尹欢,脸登时变得和军装一个颜色。


“我得回去了。”


林飒慌忙起身,吹口哨唤回在不远处吃草的朱玉,背对着尹欢,故作镇定道:“这几日狼牙猖獗,我可能不会过来了。”


尹欢看着她发红的耳朵,笑得各外灿烂:“我等你。”


原本粉色的耳朵霎时红得能滴出血来。


林飒所在赤羽营属于冲锋营,林飒虽是个马痴,武学造诣却是同辈师兄弟中最高的,因此她也是赤羽营中少有的几个女将之一。狼牙军在一段时间的试探之后,终于选择主动出击,而赤羽营因为粮草短缺,也必须速战速决。于是接下来的半月里,迎泽门烽火不休,林飒手持红缨枪几次冲入敌阵,一身军装浸透鲜血,连朱玉也在鲜血浸润下变成了红色。


入夜,林飒抱着枪倚靠在城墙上小憩,她已经连着三日没怎么合眼了,师弟秦佩见她满眼血丝,实在不忍心让她继续值夜,于是将她赶到靠背处,催她小睡恢复精神。


可是一闭上眼睛,脑海里便充斥着那些狼牙军在自己枪下的死状,以及从他们满是鲜血的喉咙中发出的咕噜声,与哀嚎声。身上的血腥气熏得林飒头晕想吐,她却硬生生忍下来,缩在角落一声不吭。


“苦了你了。”


一坛酒突然出现在林飒面前,她张口想叫,“尹欢”两个字却及时被淹没在了来人温暖的手心里。


“我的隼告诉我你没什么精神。”尹欢指了指立于烽火台上的鹰隼,低头看着面无血色的林飒,心里是说不出的酸涩与心疼。


战场不同于江湖,没有以武会友,没有点到即止,有的只是杀伐果断与你死我亡,并且因为那身红色的军装,她甚至不能选择逃跑。


“我确实有些累了。”林飒接过他递来的酒坛子喝了一口,愣了会儿,才又好气又好笑的说:“鸡汤?”


“嗯,我猎的山鸡。”尹欢在她对面坐下,解下腰间的袋子,从里面掏出两个红彤彤的山果递到她面前,柔声道:“我今天刚摘的,已经洗好了。”


林飒看着那两颗红彤彤的山果,果皮上水渍还未干,映着火把微弱的火光,带着难以言说的温暖。


“傻瓜,要是被发现,你会被当作细作关起来的。”林飒咬了口山果,甘甜果汁迅速在她口里扩散开,将连日来充斥在鼻尖喉头的腥气冲刷得一干二净。


“不会的,我这么厉害。”尹欢笑得开心,他安静坐在一旁看林飒吃果子喝鸡汤,掩于夜幕中的眼睛里是林飒看不见的疼惜与温柔。


吃饱喝足,林飒总算恢复些精神,她看着坐在对面的尹欢,突然问:“可以借你的肩膀靠靠吗?”


尹欢愣了瞬,很快回过神,轻笑一声,揽过林飒的脑袋让她靠在自己肩上。


“我是第一次上战场。”林飒感受着自脸颊传来的温度,连日里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,竟主动开口讲起自己的事情。


“我父母都是军人,所以我是在天策府出生的。六岁时,父亲和母亲的队伍在押送粮草时遭偷袭,被山上滚下的巨石砸中,死无全尸。我当时年纪小,师父怕吓到我,就没让我看到他们的遗容,不过我听其他人议论,知道他们直到最后都没合上眼。”


“飒飒……”


“所以之前在我眼里,狼牙军全都是群死有余辜的畜生。”林飒阖眼,声音带着难掩的疲惫:“可直到真的用枪捅穿他们心脏的时候,我才知道人和畜生终归是不同的。尹欢,我真怕自己哪天对战争变得麻木,可以毫无波澜的手刃所有挡在我面前的人,那我和刽子手又有什么区别。”


“傻姑娘。”尹欢轻拍她的背,柔声道:“你并不是为了杀戮挡在前面的人,而是为了守护躲在身后千千万万的人,你举枪的目的和他们不一样。”


林飒听着他的温柔耳语,心底宛若汇入一股暖流,将她几日来的郁卒与罪恶感统统吹散,身子随着心情放松下来,疲惫感席卷而上,没多久便催她入眠。


“师姐,城墙会不会太硬……”


秦佩拎着捆马草出现时林飒已经靠在尹欢肩上睡着了,尹欢向秦佩比了个“嘘”得手势,然后接过秦佩手中的马草,托住林飒的脑袋让她在上面躺好。


“你竟然会来这儿。”秦佩席地而坐,皱眉道:“明日的作战计划凶多吉少,你还有心思来看师姐。”


“正是因为凶多吉少所以才要来看看她。”尹欢帮林飒理好垂在脸上的头发,垂眸道:“不然也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叫她一声飒飒。”


“瞎说什么呢!”秦佩捻起一根草砸到他头上,瞪眼道:“你要是敢丢下我师姐,她肯定咒得你没法投胎!”


尹欢笑笑,不再说话。明天晚上,他和其他十几位丐帮兄弟将偷偷潜入狼牙大营,救出被俘虏的几位天策将士后纵火烧营,断了狼牙军后路,为正面进攻的赤羽营创造机会。然而狼牙军守卫重重,想要潜入就已是难事,更何况带着俘虏全身而退。


计划出来时尹欢第一反应就是向林飒隐瞒此事,秦佩猜到二人有些渊源,便同意了。可现在,看着尹欢一副不计生死的模样,他倒希望自己当初嘴长把事情告诉林飒,好让这位云淡风轻的乞丐心里多块石头,飞起来的时候惦记着这份重量,最终回到地面上来。


林飒醒来时天空已露鱼肚白,她坐起身,看着身边那个装鸡汤的酒坛,嘴角不可抑制的扬了起来。


是夜,林飒和一干赤羽营将士立于山坡之上,静静看着不远处的狼牙大营。握着红缨枪的手微微发汗,甚至有些发抖,她不清楚自己在紧张什么,但就是控制不住。


忽的,一片橘色火光划破黑夜,原本安静的狼牙大营瞬间沸腾起来,无数狼牙军钻出帐篷,手忙脚乱的找水扑火。


“冲!”


号角手吹响号角,早已蓄势待发的将士们犹如离弦之箭一般自山坡俯冲而下,林飒骑着朱玉冲在最前,却忽的被一声鸟啸乱了心神,她猛然抬头,果然看见了在大营上方盘旋的鹰隼。


它的主人,是尹欢。


“是他?!”林飒只觉一口热血涌上胸腔,差点让她喘不过气,蓬勃怒气自她四肢百骸冲入脑壳,气得她恨不能拎着枪捅穿那个傻乞丐的脑袋瓜子。


秦佩感觉到林飒的怒气,非常自觉地和她拉开了距离。


尹欢运气不太好,十几个人中只有他在放火的时候被大将逮个正着,好不容易送那大将去见了阎王,却又被随后而来的狼牙军围了个严严实实。


“我就知道。”他苦笑,“火气最背的永远是我。”


运功笑醉狂,尹欢准备做最后一搏,一杆枪却破空穿过几个狼牙军的胸膛,稳稳扎烂了他的酒坛子,深深钉进帐篷的木梁上。


“不好意思。”


一身鲜血的林飒骑在马上,俯视着目瞪口呆的一干人等,冷笑道:“手滑了一下。”


身后,其他几位天策将士摇摇头,向尹欢投去同情的目光。


一场乱战结束,尹欢看着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,有些无奈的说:“飒飒,你昨天还在伤心。”


林飒用枪挑住他的腰带将他拎起来,面无表情道:“你昨天还在给我摘山果。”


“我是怕你担心……唉唉唉!别别!裤子要掉了!”


“放心,我会小心不捅穿你的皮。”


“飒飒!有话好好说!”


“好啊,等揍到你跑不动,我会听你慢慢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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